一般來說,免責條款更有利于合同當事人的利益,以保護他們,第一種是"限制條款"。該條款旨在限制當發生損失和損害時一方的責任。例如,在人身傷害的情況下,該方最多只支付受傷人員治療費用的30%。有時,限制條款甚至會規定一方將接受的責任金額,如以特定金額的金額,或非財務條款。另一種免責條款是"免責條款,"其中一方希望完全免除任何責任。如果這一條款得到同意,該方將避免在任何損害或損害情況下承擔任何責任有些合同還包括這一條款,以防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例如,如果一方違反了合同中的保密條款,另一方將自動被排除在披露信息的任何負面后果之外免責條款通常適用于與法律有關的情況,但也可用于與客戶有關的情況,例如在保證和擔保中。但是,該條款并非直接陳述,因此客戶應謹慎。例如,限制條款的形式是"公司在購買六個月后將不承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在許多國家,法院通常控制公司的權力,包括豁免條款,尤其是如果公司可能涉及到受傷、事故甚至死亡的情況,比如汽車公司,如果工廠缺陷導致乘客或司機重傷,則不能依賴上述條款。如果員工的疏忽導致患者死亡,醫院不能承擔有限責任或除外責任。如果該條款被認為不公平或不合理,法院也有權排除該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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