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的軍事占領往往被視為不公正的非正義戰爭的原則很簡單:沒有戰爭是正當的。根據這個信念,戰爭和戰爭從來沒有理由,所有的沖突都可以通過相互外交來解決,戰爭被認為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只有個人和社會愿意在不使用暴力、身體沖突和死亡的情況下進行交流、談判和解決分歧,才能遏制這種行為
不公正的戰爭被定義為一方試圖對另一方實施統治的沖突為了發動戰爭而使用各種各樣的理由。這些理由,無論是真實的還是虛構的,都被用來證明任何企圖占統治地位的企圖是正當的,無論是占領、全面進攻還是先發制人的戰爭戰爭法,有時被稱為戰爭規則,在決定進行身體對抗時,可能起作用,也可能不起作用;戰爭法為發動戰爭提供了正當的理由,一個領導人可能并不總能從這些法律中找到自己的理由自羅馬哲學家和政治家西塞羅時代起,個人和社會都試圖明確界定什么是正義戰爭和非正義戰爭,基督教神學家們以一種主要的方式來處理這個案件,并開始了一些關于正當和不正當戰爭的道德調查和對話。正義戰爭背后的指導理論是,雖然在道德上應該受到譴責,但有時需要戰爭來解決爭端然而,非正義戰爭理論的支持者卻不同意這種觀點。他們認為,戰爭從來沒有理由存在,而這樣做通常是出于領導者的愿望,而這些領導人正是遵循他們的基本本能的。已故作家和學者霍華德·津恩指出,許多領導人認為戰爭不僅是"不可避免的,他們覺得,在某種程度上,戰爭使一個國家更強大,并賦予權威和尊嚴,那些遵循不公正戰爭原則的人指出了幾個關鍵領域,這些領域準確地說明了戰爭是多么的無理草率攻擊的麻木不仁是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問題之一,支持者認為,只有通過外交手段解決引發這些問題的事件,才能避免戰爭,而這些都說明了戰爭的高昂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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