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穆斯林國家,宗教和道德原則在法律中得到解釋和體現。這一概念可能出現在對法律的上訴或挑戰中,案件的一方當事人試圖辯稱這件事是由更高的人管轄的司法機關可能會拒絕這一論點,或在其裁決中予以確認。在民族倫理世俗化的國家,對高等法律的上訴可以被定義為對"自然"法的上訴,以避免關于宗教規范是否在司法機關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爭論為人們期望遵守的人類行為提供基本準則。這些準則可能沒有具體立法,理由是民眾理解更高的法律,不需要闡明行為規則其他法律可能植根于對高等法律的信仰;例如,謀殺被認為是犯罪,不僅僅因為它是一種社會破壞形式,但因為許多人認為這在道德上是錯誤的,在法律文本中提到更高的法律相對來說是不尋常的,當事方積極地試圖爭辯宗教或道德價值觀有管轄權的情況也不常見,然而,這個話題確實出現了,特別是在政治演講中,政客們可能會依靠他們認為是社會共同的道德來表達自己的觀點。這一點可以根植于這樣一個論點:社會所有成員都應該遵守共同的道德,并理解為什么某些行為是不可接受的個人在討論他們的決定背后的方法時,可能會提到受到更高的法律的指導。分離主義運動和實行公民不服從的團體,如果選擇故意不遵守成文法,他們仍然可以尊重道德或宗教信仰,并且一些案例認為,更高的法律迫使他們采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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