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riori";是拉丁語,意思是或者說,有一種證據可以證明前一種假設的有效性,而這種假設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發生的,被殺的人已經死了。這可能不需要太多額外的證據。當檢察官把所有的證據都集中起來進行審判時,可能會有某些先驗證據伴隨而來。有些事實是通過演繹假設自動承認的,而另一些則需要被證明。律師必須評估所有證據,并為證據找到必要的證據,而這些證據不是基于演繹的,而且很容易從之前的事實推斷出來。并非所有的證據都是這樣先驗;有些事情更為明顯。謀殺案的證人并不是提供先驗證據,而是在確認犯罪發生的細節。如果證人親眼看到了謀殺案,他就不會推斷出謀殺案的發生。他可以斷定他目擊的是謀殺案,而不是意外事故,以及證人所看到的許多事情這是一個合乎邏輯的推論其他形式的證據更難推斷,需要大量的證據才能在法庭上被接受。這可能意味著有證人可以講述相同的事件,或使用各種專家來支持關于犯罪過程中發生的事情的結論。有時甚至有必要提供證明證人有資格作證的證據,而不是推斷這是事實。承認法醫學是以一種特定的方式工作,而不是通過實驗來證明的,這可能是陪審員,有時是法院事先接受的一個例子。被告可以自由地對此提出質疑,并提供專家證人對假定為科學的、因此沒有錯誤的證詞進行懷疑。他們可以提供自己的專家,以證明"專家證詞"不是推斷的情景或假設的證據科學的完美結論是不正確的。先驗這一術語在法律中并不總是正面使用,它可以是對反對律師的指控。它不是邏輯推理的意思,而是意味著它沒有其他證據的支持。如果一個律師爭辯說別人的證據只是推斷出來的,他可能是在陳述反對者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這一推論,而且這種假設應該是不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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