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當律師傳喚證人時,他或她這樣做是因為有關于本案的有價值的信息。例如,在一個謀殺案中,檢察官可能會叫法醫出庭,討論受害者是如何被殺的。由于陪審團理想情況下對案件一無所知,在直接檢查過程中披露的故事極為重要,因為它確立了案件的基本事實,陪審團需要掌握這些事實,以便公正地判斷。
證人在作證前宣誓說出真相。通常,律師在證人出庭作證前會見證人。律師希望確保證人了解將要提出的問題。此外,如果律師計劃在直接檢查中使用視覺輔助工具或介紹證據,他或她會讓證人了解這些材料。理想情況下,證人站在律師席上不應感到驚訝,律師也不會問他或她不知道答案的問題。在律師會議上,律師也可以為證人推薦一種著裝風格,他或她通常會建議證人回顧一下案件事實如果證人已經作了供詞,將提供一份該文件的副本,以提醒證人先前的陳述,這些陳述將作為證據。這樣做的目的是使證人感到熟悉和舒適。一旦出庭接受直接訊問,證人被溫和地引導通過一系列的問題,這些問題的策劃方式使得敘述慢慢展開。律師試圖使故事集中和有趣,以便陪審團能夠注意到。當證人作證時,律師盡量不引人注目,這樣陪審團就不會分心。一旦直接訊問完成,律師表示證人可以交給反對黨進行質證。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