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企圖拖延審判時間超過合理時間的被告,可以援引快速審判條款。被指控犯罪的人的一些重要權利可以在第六修正案中找到,該修正案寫道:"在所有刑事訴訟中,被告人有權由犯罪所在州和地區的公正陪審團迅速和公開審判,該地區應事先由法律確定,被告人有權被告知指控的性質和原因;有權與指控他的證人對質;為了獲得對他有利的證人而采取強制程序,并在律師的協助下為其辯護。"
快速審判據稱可以保護被告,但有些被告可能會因拖延而受益,有人擔心被告人的權利,除其他外,這項修正案賦予人們法律顧問的權利、了解對他們的指控的機會、陪審團的權利以及盤問證人的機會快速審判條款旨在解決人們可能被指控犯罪并被無限期監禁的擔憂,這種擔憂除了會造成情緒上的困難外,還可能導致企業管理方面的問題,并導致公眾的負面看法。例如,當某人被關在監獄等待審判一年時在一些州,快速審判條款已經被規定在一個固定的時間內,比如六個月內進行審判。如果案件不能進行審判,指控就會被撤銷。謀殺通常是一個自動例外審判規則,承認收集材料起訴謀殺案可能需要時間。在其他國家,法院決定快速審判的時間長短,并在被要求時對個別情況作出裁決。如果有正當理由拖延,審判將被推遲。雖然快速審判通常被描述為保護被告,被告實際上可以從審判前的長時間延遲中受益。有時,對于試圖拖延審判時間超過法院認為合理的時間的被告,必須援引快速審判條款。
快速審判是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中列舉的一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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