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盜用者為了轉移或竊取不屬于他的錢而使用欺騙或非法行為時,盜用通常被視為欺詐。可能的犯罪欺詐類型幾乎無窮無盡。其中最常見的犯罪欺詐類型是利益欺詐,偽造、盜用公款,以及稅務和保險欺詐。隨著數字時代的到來,通過網絡、電線或電話等電子手段進行的欺詐行為變得越來越普遍。
當用假鈔購買物品時,偽造就變成了欺詐。當一個人申請政府福利,如食品券或現金援助,并在申請中具有欺騙性,或在獲準領取福利后未報告重要信息。通常稱為"福利欺詐","在美國,與政府利益相關的欺詐是一個相當大的問題。但是,各州的處罰各不相同,申請者或接收者如果被判犯有福利欺詐罪,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偽造通常指復制或復制法定貨幣。一旦犯罪者真的偽造了鈔票,以換取有價值的東西,他或她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有欺詐行為。當盜用者使用欺騙或非法行為轉移或竊取不屬于他的錢時,盜用通常被視為欺詐在許多司法管轄區,稅務欺詐也是一種常見的欺詐形式。當納稅人沒有申報收入,或者沒有資格申請扣減或被扶養人時,他或她就是在進行犯罪欺詐。同樣,在美國,保險欺詐也有大范圍的發生。保險欺詐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實施,例如正如對投保人自己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一樣,索賠從未發生過的損失或索賠不存在的傷害。
提交虛假保險索賠是一種犯罪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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