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擁擠通常會影響駕駛員在特定路段安全行駛的速度。在選擇道路的設計速度時,除了道路本身的狀況外,還必須考慮許多因素。如果道路的交通量較大,則應調整車速以將其考慮在內。還應考慮道路的實際運行速度。實際運行速度是指車輛通常行駛的速度,而不考慮法定的速度限制是指道路。當考慮道路的設計速度時,應考慮道路的分類。道路分為三類之一:地方道路、集線器道路,以及主干道。地方公路是指當地交通每天行駛的道路,其速度限制通常較慢。主干道的速度最快,是為長途駕駛而設計的。集散公路的設計目的是將地方公路與主干道連接起來,其速度在某個范圍內有所下降中間值。設計速度不包括道路上的所有車輛。例如,汽車可以比牽引拖車更快地行駛。通常,路標上規定了汽車的最高速度限制,并可能列出了拖拉機拖車的較慢速度這在陡坡或急彎地區尤其常見。天氣是駕駛時需要考慮的另一個因素。雖然設計速度覆蓋了清晰的道路條件,但能見度不受限制,但經常下雨或下雪會使道路變得光滑,使駕駛員的視線模糊。當出現惡劣天氣時,司機應該以低于規定速度的速度行駛,并在車與車之間留出額外的剎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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