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信人欺詐是一個法律術語,適用于這樣一種情況:受托人在管理客戶的財務方面擁有這樣的信托地位,存在違反信托的情況。這種違反通常發生在一些個人或組織被指定管理客戶的財務利益。當客戶故意做了一些相當于管理不善或盜...
受信人欺詐是一個法律術語,適用于這樣一種情況:受托人在管理客戶的財務方面擁有這樣的信托地位,存在違反信托的情況。這種違反通常發生在一些個人或組織被指定管理客戶的財務利益。當客戶故意做了一些相當于管理不善或盜用客戶財務或資產的事情時,機構的人被稱為實施了信托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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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況下,可以看到一名婦女提出了信托欺詐的例子人們把錢投資在他們認為合法的交易上,卻發現所謂的金融或投資公司是騙子的幌子,他們把投資者的錢轉換成自己的個人目的。這種虛假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在法律上是犯了金融欺詐罪的,因為事實上,把錢放在他們身上作為一種投資形式的人這樣做,是因為他們知道這些錢要么會產生股息,要么會產生其他形式的金融回報。金融機構未能妥善保護客戶的資金以及他們的錢被蓄意轉換,這就證明了這一點信托的失信寄托在他們身上。為了建立一個信托案件,提出指控的人必須證明被指控實施信托欺詐的人與客戶有信托關系。客戶還必須證明該人故意挪用合法屬于他的資金。該客戶還必須證明他或她遭受了由于欺詐受托人的行為而導致的財務損失類型客戶有必要證明受托人故意違反信托的原因是,如果該人在這件事上表現出最佳的意圖和勤奮,那么他或她可能不會犯下信托欺詐罪,客戶遭受的損失可能是由于受托人無法控制的情況造成的,如果客戶能夠證明信托欺詐,他或她可以以損害賠償的形式向受托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