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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蘋果:FBI的“眼中釘”?

    FBI(美國聯邦調查局)隸屬于美國司法部,是由美國聯邦政府管轄的獨立刑事司法機關。作為全美專門處理跨州的全國性案件的執法機構,犯罪分子、恐怖分子應該才是FBI的眼中釘。不過,有權力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沖突,讓FBI恨得牙癢癢的不只是黑道,白道上的“眼中釘”還真不少。

    FBI杠上蘋果

    外形美觀、軟件硬件都很過硬的蘋果手機,現在已經是許多人心中的最愛,不過,對于蘋果手機,FBI可以說是憋了一肚子火。

    為什么FBI能與蘋果手機杠上呢?這得從蘋果手機強大的保密功能說起。一般,蘋果用戶可以給手機設定4至6位數的鎖機密碼,4位密碼雖然只有一萬種組合,破解起來并非難事,然而蘋果手機具備加密和數據自毀功能,如果連續輸入密碼錯誤達10次,手機將自動刪除存儲數據。如此絕情的保密手段令FBI束手無策,FBI手頭已經有上百部無法獲取數據的蘋果手機。

    可能也有人會說,這還不簡單,問嫌疑犯要密碼不就成了?然而美國法律有規定,警察沒有權利要求用戶說出自己的手機密碼,何況有的時候兇手早已逃亡甚至死亡。如此一來,為了獲得有效證據,FBI只能求助于蘋果公司了。

    其實,FBI遇到蘋果手機就頭疼的原因,說白了就是技術不過關。因為FBI的技術不過關,蘋果公司就要幫助FBI解鎖自己一向以安全性著稱的手機嗎?這簡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臉,所以蘋果公司自然不會答應。他們給出了一個有說服力的理由:不能侵犯公民的隱私權,這種行為不僅會降低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力,還損害了美國的立國原則。

    實際上,FBI與蘋果公司就用戶隱私權的爭端在25年前就發生過,那時雙方還沒撕破臉。此后,蘋果公司一直在升級系統,手機保密功能越來越強大,使得FBI頭越來越疼。最終在2016年,FBI第一次借加州血案將蘋果告上了法庭。

    2015年12月2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貝納迪諾縣發生一起槍擊案,造成14死24傷,關鍵線索是一部兇手的手機iPhone 5c,FBI想盡辦法也無法破解手機的密碼。萬般無奈下,FBI要求蘋果公司來幫助破解,蘋果公司一如既往嚴詞拒絕了。雙方最終鬧到了法庭、國會,甚至總統奧巴馬那兒。美國聯邦法院和奧巴馬很支持FBI,法官作出裁決,蘋果應為手機解鎖,但是法院下令也不管用,蘋果仍然打著保護個人隱私權的名義頑固到底地拒絕。

    這個事情幾乎就要下不了臺了,繼續上訴,法院其實很難抉擇,如果判決蘋果公司執行,不會得到普通民眾的支持;如果支持蘋果,FBI的反恐工作將面臨困難,又會置整個國家處于危險中。好在,FBI也識趣,找到了來自第三方的方法破解了iPhone 5c,選擇了撤訴。

    事情算是順利解決了。但是,蘋果公司得知還有別的方法破解密碼后,表示今后將設計更好的系統,減少任何人(包括蘋果公司自身)破獲用戶隱私的能力,給用戶更多的權力讓他們自己控制密碼。這就是說,以后蘋果系統會更固若金湯,FBI想找蘋果公司解鎖,蘋果公司也無能為力了,估計FBI看到這條新聞又要哭暈了。

    老對手CIA

    2012年,CIA(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因牽涉婚外情辭職,結束了僅僅14個月的CIA局長生涯,可以說是最短命的中情局局長。拉他下馬的正是FBI的一名小偵探。引起爭議的是,這名偵探未經授權就直接將CIA老大的婚外情丑聞提交給了國會,評論家們認為這是不正當的行為,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出CIA與FBI素來不和的傳言確實不虛。不過,這已經不是FBI與CIA的第一次暗戰了。

    從上世紀40年代中央情報局創建之日起,這場恩怨就正式拉開了帷幕。CIA的第一任局長是多諾萬,FBI的第一任局長是胡佛。多諾萬與胡佛是出了名的互相對不上眼。多諾萬曾在上世紀20年代反對胡佛領導的FBI下轄總情報部的活動,而胡佛則對多諾萬領導下的戰略情報局與蘇聯情報機構合作非常反感,因為胡佛相信蘇聯將成為美國的頭號敵人。

    從那之后,這兩個機構就一直明爭暗斗,長期以來都在互相貶低對方的情報,這導致在許多重大危機面前,美國失去了預判能力。比如,1963年肯尼迪之所以遇刺,是由于CIA貶低了FBI的情報價值;多年之后,2001年“9·11”事件的發生,又是由于FBI貶低了CIA情報的價值。在“9·11”悲劇發生的三年前,CIA曾提供給FBI一條情報,這條情報的內容,正是一伙阿拉伯恐怖分子有可能正計劃操縱一架裝滿炸藥的飛機撞擊美國世貿中心。然而,這條情報卻被淹沒在FBI眾多的文件中。

    也許有人會疑惑,FBI專注于美國國內的犯罪活動,CIA從事海外的間諜活動,兩者各司其職,一起為保護美國效力,有什么好沖突的呢?其實,恐怖組織往往不再局限于一國之內,比如像“9·11”那樣的襲擊事件既會牽涉到海外情報,也涉及到國內的反恐行動,所以CIA和FBI在一些領域的職責會重合。更重要的是,CIA雖然可以收集情報,但FBI才有執法權,所以雙方還不得不合作。

    那么,為什么美國要將反間諜機構劃分為兩個機構呢?主流觀點認為,當初美國總統設立CIA,就是為了避免掌握情報的權力集中在一個單一的執法機構手上。不過,隨著這兩大機構的地盤之爭,這個設立初衷正在對美國的安全造成越來越大的威脅。

    與ATF的地盤爭奪戰

    2005年4月,西雅圖的地方警察及時阻止了郊區一處住宅的炸彈引爆,但沒法化解另外一個尷尬的局面:兩個仇家FBI和ATF(美國聯邦煙酒槍械炸藥局)幾乎同時到達了現場。

    縱火者來自地球解放陣線,這是一個專門策劃國內恐怖活動的組織。由于FBI負責調查國內的恐怖組織,ATF認為調查和制止槍支犯罪是它的天然使命,所以兩者的爆炸組專家都認為彼此應該負責調查。

    這場管轄權爭奪戰只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多年來,兩個機構獨自辦案,都擁有各自的數據庫、炸藥和實驗室,在一些類似西雅圖的爆破案件中,常常沖突頻發,要么爭相搶功,要么互相指責,一名ATF員工甚至抱怨說FBI還威脅要逮捕ATF的人員。2009年,司法部的監察長公開譴責這兩個下屬機構未能對炸藥事件的調查進行合作。

    其實,FBI不只是與ATF沖突,在美國聯邦預算吃緊的情況下,每個執法部門都在爭取更多資源,擴展自己的執法地盤,所以都希望自己能在某些犯罪領域擁有調查權,結果是這些機構與什么事都要管的FBI內訌嚴重。一份調查顯示,FBI的40多處地方辦事處與其他的聯邦執法機構產生過多起大大小小的沖突。

    看來,電影里面大名鼎鼎的FBI,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的麻煩不只是犯罪嫌疑人制造的。FBI雖然權力很大,但由于職責劃分有重疊,與其他聯邦機構的沖突難以避免。有這些沖突存在,FBI在美國執法界的老大地位就會受到威脅,這無疑也是FBI的一塊心病。

    本文源自大科技*百科新說 2016年第12期雜志文章

    • 發表于 2017-0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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