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審計檢查表都有五個部分:范圍、證據收集、審計測試、結果分析和結論每個審計檢查表都有五個部分:范圍、證據收集、審計測試,結果和結論分析。這些部分相當靜態,用于從財務到安全的審計。用于填充每個部分中包含的實際任務的過程因審計范圍、用于管理審計的工具和審計人員的經驗而有所不同檢查表的范圍部分包括與客戶的初次會議、確定已知問題、審計重點、總體時間線和要求的結果。在某些審計中,資源分配是在核對表。在一家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為了安排員工的可用性和分配工作,這可能是必要的證據收集被進一步分為每個被審計的部分或模塊。在財務審計中,這可能包括應付賬款、銀行業務、應收賬款和存貨。在安全審計中,這可能包括消防準備、緊急出口,疏散程序和急救。用于收集證據的方法未列在檢查表中,但必須包含在每個單獨的部分中。審核測試包括證據收集區域中所有相同部分的列表,但包含要執行的不同測試的列表。測試是根據審核范圍選擇的,風險評估和行業標準。審計檢查表本身包含在審計文件中,通常由高級合伙人審查其完整性。證據和審計測試的結果按部門組織,并且一旦文件提供給高級審核員,審核檢查表就會更新。他或她會審核所提供的文件,并在檢查表上注明任何問題或關注點。這些項目必須在審計結束前解決任何審計的結論都是發表審計意見。在本報告中,描述了所使用的方法以及結果和結論。根據受眾的類型,可以將整個審計活頁夾提交給客戶審閱。審計檢查表在第一節中提供,就像目錄一樣,并列出活頁夾中包含的所有項目及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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