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法將管轄進出口。在美國,許多國家根據民法典進行運作,這些法典對商法作出了詳細的說明(美國),商法由國會根據其管理州際貿易的權力進行監管,美國的商法是從17世紀商人法的原則出發,首先被納入普通法,美國聯邦政府在通過《統一商法典》的過程中,試圖形成某種形式的統一商法在國內,商法是消費者感興趣的,因為這些法律通常是用來規范消費者法的,消費信貸行業受成文法的商業部門的監管,信用是指允許消費者在一段時間內為購買提供資金,而不是在交易時支付全部成本信用卡是世界大多數地區消費者使用的一種常見的消費信貸形式。個人、企業和銀行也通過抵押貸款和各種貸款提供這種融資。在美國和關島的11個州,《統一消費者信貸法》(UCCC)已經通過,以保護消費者試圖獲得信貸,為各種交易融資,確保消費者可獲得信貸,并管理信貸行業的公平做法。聯邦政府通過了《消費者信貸保護法》,以規范消費信貸行業。該法案還進一步加強了對消費者信貸的監管保護消費者不受歧視,規范托收的公平做法。在國際上,貿易量急劇增長,導致國際商法的重要性激增由Lexis Nexis和國際律師協會聯合發起的國際律師調查顯示,統一或統一的國際商業法準則已變得顯而易見,它表明,盡管法律實踐仍然主要是國內的,貿易和投資領域的法律趨于一致,來自8個國家的受訪律師一致認為,貿易和投資法律的國際標準化將對國際貿易大有裨益歐洲聯盟(歐盟)已使私法的這種協調對于其發展自己的內部市場的目標至關重要歐盟要求所有進入歐盟的國家簽署合同并通過某些規則、條例,另一種探討這一概念的方法是批準或通過管轄商法的條約,這一領域中最為公認的條約是《聯合國國際銷售合同公約》貨物(《銷售公約》)。在國內和國際上,還有許多其他工具用于規范和協調商法,隨著國際貿易的持續增長,開發新的協調方法可能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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