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特權旨在保護夫妻之間的保密通信配偶特權保護婚姻秘密的方式。一些法律形式要求配偶一方允許另一方就私人婚姻通信作證;這意味著,除非另一方允許,否則配偶一方不得違反在婚姻保護下所作的保密協議。配偶特權提供的第二種保護形式允許配偶拒絕就私人通信作證配偶特權保護丈夫和妻子在大多數法庭案件中不出庭作證。這些例外不同的法律制度賦予的特權各不相同,但在某些類型的案件中可能很重要。在子女監護權問題上或當配偶被指控對其伴侶犯罪時,這種特權通常會自動放棄此外,如果第三方目擊了有關的通信,或配偶一方與不屬于特權范圍的第三方共享信息,則配偶法律可能不適用。在加拿大,該法律僅適用于通信,而不適用于觀察;如果一名男子看到妻子向某人開槍,他仍有義務根據自己的觀察作證。
當指控配偶虐待時,配偶特權很少得到承認離婚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影響配偶特權法,這取決于具體情況。在某些情況下,前配偶保留根據婚姻期間的通信阻止作證的權利。在婚姻結束之前或之后進行的通信可以提交給許多有配偶特權法規的法院。在離婚審判中,特別是在指控家庭虐待的情況下,很少有人承認這種保護的權利例外有助于防止虐待配偶壓制受害者的證詞。配偶特權法面臨的一個新問題是將同性伴侶納入婚姻信任法,但許多專家認為,如果國家承認這一婚姻,那么無論男女,婚姻都會獲得同樣的特權。然而,一些人認為,承認民事結合但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地區,或者根本不允許在法律上承認同性戀伴侶關系,可能會通過不規定在同性戀伴侶之間適用信任法而為事實上的歧視打開大門反對者認為,由于民事結合不構成婚姻,它不符合獲得類似保護的資格。
配偶特權通常在子女監護權問題上受到擺布。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