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作者將他們的電子書作為一種宣傳自己作品的方式在公共領域中提供。當作品的版權到期時,版權所有者不再有權進入公共領域確定誰可以使用和分發工作。這也可以在某些類型的工作中自動進行,例如政府發布的文檔;公民可以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復制和免費分發這些電子書。個人作者或版權所有者也可以選擇將一本電子書放入公共領域并放棄其版權。
公共領域的電子書可以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自由復制和使用。用戶下載公共領域的電子書是合法的電子書,把它們轉換成不同的文件格式,分發它們,自由分享它們,并在創造性的作品中加以改編。例如,一個作者可以制作一個公共領域電子書的注釋版本,并將其作為一個新的創作作品分發。作者不需要征得版權所有者或其遺產的許可,并且可以從新作品中收取費用和版稅,而無需向原版權所有者支付費用。一些作者將他們的書放在公共領域作為促銷工具。這些作者認為,公共領域的電子書能吸引更多的讀者,并能帶來銷售比如說,讀者可能會買一本紙質書,或者在欣賞了在公共領域發現的一本書之后,購買同一作者的其他電子書,這種接觸也會給作者帶來更多的工作,包括講座系列和其他基于該書的活動。讀者可以通過掃描公共領域的書籍并使其可用的組織訪問公共領域的電子書。這些組織中的許多組織關注的是版權過期的書籍,這類圖書通常都有興趣將其推廣給新一代的讀者。這類圖書沒有數字版權管理(DRM),這會限制讀者與他們的互動方式。讀者可以在電腦之間自由轉讓,交給朋友,可以上傳到網站上,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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