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審判結果是一種損害賠償金,而另一些審判可能同時具有懲罰性賠償金和補償性賠償金懲罰性賠償金是在法官或陪審團認為有罪一方故意傷害、疏忽或不適當的情況下判給的。這些賠償金不是根據實際損害金額計算的,而是作為一種額外的懲罰,旨在阻止懲罰性賠償金通常會超過受害者實際或可測量成本所需的金額,懲罰性賠償的目的通常更多的是懲罰不法行為人,而不是獎勵或賠償受害者。懲罰性賠償金也意味著作為社區威懾或警告公眾不要采取與不法行為人相同的行動
侵權損害賠償可給予精神痛苦的受害人補償性賠償是侵權損害賠償的一種非常常見的形式,與懲罰性賠償不同,懲罰性賠償旨在幫助受害人恢復違法行為之前的狀態,賠償金的數額通常取決于對受害人造成的可計量損害的數額;醫療費用、業務或就業損失、財產毀壞或損壞通常用于計算此類侵權損害賠償。除了貨幣上可計量的成本外,補償性賠償金也可以包括因痛苦、痛苦和精神痛苦而給予受害者的一筆金額。雖然這些品質不一定是金錢上的估計,但如果判定這些品質是由被定罪的一方的非法行為造成的,他或她仍然被認為負有法律責任。由于大多數侵權行為只能判給金錢損害賠償,因此通常由法官對精神痛苦或痛苦作出合理的賠償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判給有時也包括在懲罰性侵權賠償的考慮范圍內名義侵權損害賠償在民事審判中是一種不尋常的賠償形式。一般來說,名義損害賠償是承認發生了非法行為而向受害人支付的象征性罰款,但卻沒有造成有意義的金錢損失。這可能是一種簡單的付款,有利于司法公正,而不是履行對損害或損害賠償的償還義務。當損害不容易被法院估計時,也可以判給名義損害賠償金
工作中受傷的人可能會獲得侵權賠償金。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