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電子游戲的人。如果創作者選擇版權對于一個游戲,他或她只能對那些被認為是藝術表現形式的部分進行版權保護。這意味著動畫師可以對藝術作品進行版權保護,或者作曲家可以對音樂進行版權保護,但只有游戲的這些部分受版權保護。描述游戲故事或游戲規則的文本也可能受到保護版權。為計算機編寫的實際代碼可能包含在版權中。游戲的思想和標題不受版權保護,系統、設備和游戲方法不受版權保護創作者可以從兩種方法中選擇一種來保護游戲的版權。如果游戲中包含諸如游戲說明或故事情節元素等書面材料,則創作者應將游戲作為文學作品進行版權保護。當游戲作為文學作品獲得版權保護時,游戲中的藝術也可以被同樣的版權所覆蓋,另一方面,如果一個創作者想要為一個主要包含視覺元素的游戲提供版權,他或她應該將它作為視覺藝術作品進行版權保護要獲得游戲的版權,創作者可以訪問美國國會圖書館的網站,或寫信給美國國會圖書館的版權局或游戲創作國的同等機構。創作者必須填寫版權呼吸表。他或她還必須包括申請費和押金。押金是游戲或在版權訴訟中識別游戲的材料;細節根據游戲的大小和類型而變化。一旦所有必需的材料都已提交,版權局將發送一份版權證書。創建者在未取得著作權證書前,可以出版、銷售、傳播游戲。著作權人必須持有著作權證書,方可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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