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會被傳喚到聯邦法院出庭。在美國,聯邦法院系統包括地區法院、專門法院,如美國破產法院、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聯邦法院的傳票將提供有關案件的信息,包括標題和案件編號,以及有關法院的信息。它應該包括一個日期和時間,并說明傳票的主體被要求出示什么。
最高法院是聯邦法院系統的一部分。一份傳票要求當事人出庭作證。這類傳票是發給某人的可能是犯罪的證人,或者有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信息。傳票要求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文件或錄音等證據。如果有人認為聯邦法院傳票發布不當或有困難,這兩種傳票都可能受到質疑參與回應。例如,如果某人被要求檢索難以訪問的電子數據,他們可以拒絕傳票。
聯邦法院傳票可用于強迫某人提供證詞。聯邦法院傳票必須由過程服務器送達某人當某人收到傳票時,需要注意的是,流程服務器通常對案件知之甚少,可能無法回答太多問題。應審查文件,并在需要時聯系律師。與習慣于在聯邦級別法院執業的律師合作非常重要。人們應該不要忽視聯邦法院的傳票。回應是強制性的。不遵守傳票可能會導致罰款和坐牢。即使傳票似乎是錯誤地發給了錯誤的人,仍應確保律師對傳票作出回應并澄清問題。聯邦法院傳票和任何相關文件,包括送交法院的回復的副本應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以便在需要時查閱。
如果某人不服從聯邦法院傳票,則可以提出藐視法庭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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