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美國權利法案的一部分,第五修正案涉及正當程序、雙重危險、自證其罪和征用權。第五修正案除其他外規定,"私人財產也不得用于公共用途,因此,在美國,這是一項不可剝奪的權利,在政府沒收公共用途財產的每一種情況下,都必須支付賠償。如果一個政府為了逃稅而扣押財產、用非法犯罪活動所得的財產或使用的財產而扣押財產,則這項規則不適用在犯罪行為中。相反,它只適用于政府為了公共利益而征用財產的情況。根據征用權原則,政府有權將財產用于此類目的。例如,如果美國政府需要修建高速公路,并且需要征用某人的土地,政府有合法的權利為了公眾的利益而征用土地。這一征用權原則是必要的和重要的,因為有時如果政府能夠在沒有業主許可的情況下通過征用某塊土地來開展工作,這符合每個人的最大利益。當政府確實征用土地時,然而,如果這個人得不到補償,那將是極不公平的,這項第五修正案的保護確保了這種情況永遠不會發生一般來說,法院將"公平價格"解釋為給定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這是根據一個合理的買主在公開市場上購買該財產所支付的價格來逐案確定的。通常使用獨立評估師來確定公平市場價格。在某些罕見的情況下,除了實際財產價值之外,另一個衡量標準是用來確定公正的補償。例如,如果政府征用了一個企業所在的土地,政府可能會支付因沒收而造成的收入損失,直到公司能夠找到一塊新的土地來經營為止。之所以可以使用這種替代性的公正補償措施,是因為法院認識到,有時擁有一塊財產的價值,不僅僅是價值土地和財產。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