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團是指在法律、會計或稅務方面被視為一個實體的多個相關公司。集團由母公司和母公司全資或多數控股的多個子公司組成。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對企業集團的定義相同,但是,根據特定國家的控制法,將單獨成立的公司組合在一...
公司集團是指在法律、會計或稅務方面被視為一個實體的多個相關公司。集團由母公司和母公司全資或多數控股的多個子公司組成。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對企業集團的定義相同,但是,根據特定國家的控制法,將單獨成立的公司組合在一起的功能結果會有所不同。

女商人用手機通話公司傾向于設立子公司,以便在一家公司與另一家公司的業務之間建立一條分界線。母公司仍然擁有子公司,但由于子公司是單獨成立的,它比母公司的一個部門具有更大的獨立性。它有自己的管理、運營和財務系統。在公司法承認法人實體為獨立個人的國家,母公司和子公司完全不受另一方法律義務的保護母公司和子公司集團之間有著天然的關系,因為母公司擁有子公司公司注冊地所在國。這種處理方式可以根據法律授權用于財務報告、稅務或法律責任必須注意的是,將單獨成立的實體視為一個單獨的實體,首先會破壞合并子公司的原因,因此必須注意理解不同司法管轄區合并公司的功能含義在美國,《聯邦稅法》允許公司集團中的相關公司提交合并納稅申報表。合并使母公司負責將子公司的財務報告納入一個整體列報中,代表相關交易對整個集團財務狀況的影響方式就財務報告和稅務目的而言,集團被視為一個實體,但每家公司在其他方面都保留其作為獨立實體的法律地位。德國和其他一些歐洲國家將一個企業集團視為兩個實體的一個實體經濟和法律事務。與美國不同的是,公司法不允許集團成員在集體維持財務狀況的情況下承擔單獨的法律責任。在這些國家,公司集團被稱為"關注事項,"而管轄集團待遇的公司法被稱為"關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