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受版權保護,可以依法強制執行。當一個人創作某種東西,如文字、形狀的排列,或運動,某些權利也會產生。這些權利可能屬于創造者,也可能屬于另一個實體。例如,文件可能由泰勒·瓊斯撰寫,但他的雇主EEE公司,可能擁有版權。如果EEE公司以外的任何人試圖以未經授權的方式使用該文件,EEE公司可以通過使用版權侵權法尋求正義。根據WIPO的說法,版權所有者的主要權利通常是執行、授權,或者禁止復制受保護的作品,解釋了這種權利被稱為版權的傾向,除了禁止人們未經授權復制他人的智力作品外,還可以禁止人們修改他人的作品。剽竊,通常指在不承認創作者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的部分或全部作品,很多人錯誤地認為,當版權侵權法存在時,他們只保護官方版權的作品當一件作品被正式版權保護時,一個人或一家企業通過法律程序向有關當局登記版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說,在大多數國家,一件作品從創作之時起就受到保護。在這種情況下,知識產權所有人可以尋求侵權法的保護,即使他們的作品沒有注冊。雖然注冊和未注冊版權的自動創建和平等保護是普遍現象,但世界各地的版權侵權法并不一致。原因之一是,制定和執行此類法律的重視程度并不一致。在一些國家,知識產權很少受到關注,世界范圍內的著作權侵權法并不一致的另一個原因是,不同的社會對某些類型的作品應享有的權利可能有著截然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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