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拘留某人時,就會發生錯誤逮捕在一個國家的地區,對某人合法地聲明他或她是非法逮捕的受害者可能有不同的要求,有些國家甚至可能沒有關于錯誤逮捕情況的規定,在獨裁政府或警察國家,在沒有任何特別有力的證據或支持的情況下進行逮捕可能是完全合法的,承認一個人有權不被無故拘禁。
執法人員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審訊手段,試圖為錯誤的逮捕辯護。但是,在執法機構的能力之外,不當逮捕通常發生在企業主拘留涉嫌對企業犯罪的人或逮捕公民的情況下。并非所有國家都允許逮捕公民,那些允許逮捕的國家可能對如何執行逮捕有一定的規定例如,在法國和德國,對一個公民的逮捕只能針對一個在犯罪行為中被抓獲的人,而且該人只能被拘留一段合理的時間,以便立即將他或她交給警察,制定了某些規定,一個人只能因可判處監禁的罪行而被逮捕,而德國則沒有這種限制。
在美國,各個州對非法逮捕案件有不同的法規。在美國,對于非法逮捕案件以及人們逮捕公民或店主扣押涉嫌商店行竊的人,個別國家可能有不同的法規。大多數法律只允許企業所有者或經理扣押在試圖從企業偷竊的行為中直接被店主看見的人一些國家還制定了法律,允許企業主在短時間內扣留有理由相信是從企業偷竊的人,但只是為了取回被盜的商品或在等待警察到來的時候。
如果基于間接證據,則可能發生錯誤逮捕在德國,公民的逮捕只能針對在犯罪行為中被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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