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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時候,專項審計報告是一定要提供的。那么,我們在準備有關財務指標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時候,需要提供些什么呢?跟著愛習財務的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注冊會計師接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企業委托,對其近一個會計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和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進行審計,然后專項審計報告。
二、以下情況需要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
1、擬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
2、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或不提出復審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視為到期自動失效。
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報告
需提供審計期內(近三年)以下資料:
1.研發費相關資料:
(1)每年管理費用研發費用明細賬(單獨核算,財務系統導出);(2)每年研發設備折舊清單(含名稱、型號、原值、采購時間、月折舊、本年累計折舊等信息),應與每年研發費中的折舊費核對相符。(3)工資計提及發放單:每年1月、3月、6月、9月、12月。(4)阿里云每年技術開發費發票及合同;
2.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
3.研發項目立項證明(科技部門立項文件或自行立項報告,自行立項的需有主管人員審批簽字)、項目完成情況明細表(參見附表);
4.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或審計報告(全套完整報表:近三年);
5.加計扣除資料稅務機關備案資料、專項審計報告(無則不用提供:近三年);
6.附:財務情況說明書;
7.各年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明細表(分年按不同產品類別列表,內容包括:內容、金額、發生時間、憑證號、等)重要銷售發票復印件、收入有關合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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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是外商企業嗎 www.szws.gov.cn/annualaudit/login.htm 深圳市注協只有驗資報備和外商年檢報備,上市公司審計報備,其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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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的企業的審計報告。 是不需要經過報備的。 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報告,也不需要經過報備。 打字不易,采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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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備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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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在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
市人大常委會:
受市政府委托,現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深圳市2017年度績效審計工作情況,請審議。
一、基本情況
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審計監督條例》的規定,市審計局2017年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開展“城市質量提升年”的決策部署,組織開展了城市質量提升專題績效審計,全力推動打造“深圳質量、深圳標準”,努力爭當“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尖兵。本年度城市質量提升專題績效審計主要關注:一是教育發展方面。按照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高等教育三個階段選擇績效審計項目,具體包括2014至2016年度學前教育專項資金績效情況、民辦教育財政扶持資金績效情況、公辦高中建設投入情況、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以下簡稱“港中大(深圳)”)運營管理情況。二是資源環境方面。深入貫徹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組織對治水提質2016至2017年度建設計劃執行情況開展跟蹤審計,并對光明新區管委會、福田區梅林街道辦事處、鹽田區鹽田街道辦事處自然資源管理情況進行審計。三是社區養老服務方面。結合深圳市積極發展養老等社會事業、擴大優質養老服務供給的要求,對全市社區養老服務情況進行績效審計調查。四是人才扶持方面。按照深圳市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和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的目標定位,以及實行人才扶持戰略的有關要求,選擇2014至2016年人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審計調查。五是交通建設方面。深入貫徹落實《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以及東進戰略,組織對東部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市審計局本年度安排的其他審計項目也高度關注城市質量提升工作,積極向績效審計延伸,分析評價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建設運營的經濟、效率和效果,深入揭示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各區(新區)審計局2017年按計劃組織開展了15個績效審計項目,圍繞城市質量提升主題,關注教育發展、資源環境、產業扶持等領域,審計工作情況分別向同級人大報告。本年度績效審計工作報告共反映五個方面39個問題,市審計局已出具審計報告,分別做出審計處理,有關單位正在落實整改或調查處理之中。
二、教育發展項目績效評價
(一)項目情況。
學前教育方面。重點審計了2014至2016年市教育局、財政委、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單位貫徹執行學前教育政策、管理專項資金績效等情況。2014至2016年,全市共安排學前教育專項資金37.95億元。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1579所幼兒園,其中公辦幼兒園70所,普惠性幼兒園986所,班級總數1.51萬個,在園兒童約46.33萬人,全市教職工6.8萬人,專職教師3.3萬人。
中小學教育方面。一是民辦教育方面。重點審計了2014至2016年市教育局管理的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的績效情況。2014至2016年,全市共安排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42.63億元,使用了43.18億元。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中小學689所,在校學生約130.73萬人,其中社會力量辦中小學(以下簡稱民辦學校)246所,在校學生51.02萬人,占39.02%。二是公辦教育方面。重點審計了2014至2016年公辦普通高中和特殊學校建設項目計劃執行、建設管理、校舍安全等情況。2014至2016年,全市公辦普通高中和特殊學校建設項目共50個,計劃總投資91.14億元。截至2016年底,我市已建成投入使用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共100所,其中普通高中76所(完全中學25所,高級中學21所,十二年一貫制學校30所),中等職業學校24所。在校人數共19.88萬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數12.42萬人(公辦普通高中43所,在校生人數9.31萬人),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人數7.46萬人。
高等教育方面。審計了港中大(深圳)運營管理情況,重點抽查了2014至2016年市財政撥入港中大(深圳)資金使用和學校運營管理情況,部分事項延伸審計至2017年7月底。2014年至2017年7月底,學校收入共計11.97億元,其中財政補助收入8.17億元,事業收入3.2億元,其他收入6059萬元。學校支出共計6.02億元,其中財政補助支出2.08億元。學校實際錄取3329人,其中本科生2699人、研究生630人;實際在校人數3079人,其中本科生2635人、研究生444人。
(二)總體評價。
學前教育專項資金方面。深圳市于2012年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制定了相應的使用管理辦法,并按要求將2011年新開征的地方教育附加專項經費,用于發展學前教育。自實施學前教育發展行動計劃以來,學前教育財政投入逐年增長,從2011年占財政性教育經費的1.43%,提高至2016年的4.29%,以普惠性幼兒園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一是“入園難”問題有所緩解。2016年公辦及普惠性幼兒園比例提高至66.88%,學前教育規模持續增長。二是“入園貴”問題得到緩解。2016年全市學前教育成本政府分擔比例約為16%,其中普惠性幼兒園的分擔比例約為32%,初步建立起政府與家庭合理分擔學前教育成本的機制。三是學前教育規范管理有所改善。全市規范化幼兒園比例從2013年至今保持在97%以上,市一級以上幼兒園比例從2011年的22%上升至2017年的47%。學前教育保教人員待遇保障機制初步建立,資助建立了17個學前教育名師工作室,實施了家園共育公益指導計劃。
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方面。深圳市、區兩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法規、政策,將民辦教育管理納入了教育發展規劃,出臺了《深圳市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深圳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位補貼試行辦法》、《深圳市民辦中小學教師長期從教津貼實施辦法(試行)》、《深圳市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獎勵和資助項目實施細則》,即“1+3”文件。依法設立了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對民辦學校予以財政資助。一是惠學生。2014至2016年發放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學位補助25.96億元,占60%,2014至2016學年度共補助111萬人次。二是惠學校。2014至2016年發放學校教學設施、設備補助9.92億元,占23%。三是惠教師。發放教師長期從教津貼4.2億元,占10%;用于獎勵評比等支出2.79億元,占6%;教育培訓支出2989萬元,占1%。不斷培育優質、特色民辦學校,民辦教育發展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
公辦高中建設投入方面。深圳市2014至2016年度公辦普通高中和特殊學校立項建設項目共50個,新建校舍總建筑面積185.94萬平方米,計劃總投資91.14億元。截至2017年9月,已完工項目20個、在建項目13個、前期項目17個,計劃新建普通高中學位50350個、特殊學校學位960個、職業高中學位300個,已建成普通高中學位17400個。新增普通高中7所,比2013年增加普通高中招生數2978人,深圳市高中教育普及率居國內城市前列。14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體育場館對市民開放,教育資源社會共享機制正在形成。
港中大(深圳)運營管理方面。港中大(深圳)2014至2017年積極借鑒香港中文大學多年的成熟發展經驗及理念,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制定了《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章程》,建立了多項較為規范的內控制度,聘請了世界各地的著名教師,實行了先進的書院制管理,與一些世界級名校建立了良好的交流互動關系,創辦初期取得了較好成績,開創了中外合作辦學的新模式。
(三)主要問題。
1.資金投入和項目建設與目標要求有差距。一是學前教育專項資金方面。由于公辦及普惠性幼兒園設立不足、規劃幼兒園建成率低,2015、2016年全市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分別為13.25億元、17.42億元,占財政性教育經費總投入的3.88%、4.29%,未達到2015年就要達到5%的政策目標。審計發現,深圳市2010-2020年法定圖則中規劃了幼兒園1560所,目前已建成503所,占比僅為32%。通過對衛星圖像判讀,近50所幼兒園規劃用地已被占作它用,影響了規劃幼兒園的建設進度。二是公辦高中建設投入方面。我市《實施十二項重大民生工程總體方案》基礎教育工程中,新建和改擴建普通高中項目共15所,要求2017年底完工10所、開工5所、新增普通高中學位2萬個,目前已完工8所,建成學位1.68萬個,已開工4所,處于建設前期階段3所。在上述已建成的1.68萬個學位中,共有高一學位5600個,2017年投入使用的高一學位有3822個,占可供高一學位的68.25%,建成學位未及時全部投入使用。元平特殊教育學校高中部綜合樓建設項目,因存在歷史遺留用地問題,導致影響工期,未能實現2016年投入使用的目標。深圳市第二特殊教育學校已列入《深圳市社會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深府〔2011〕179號),但因選址和用地問題至今無法落實,影響了特殊教育學校的建設工期。
2.資金統籌管理分配與教育實際需求有脫節。一是學前教育專項資金方面。審計發現,部分民辦幼兒園存在面積不足、設備不齊的問題,學前教育專項資金在提升民辦幼兒園辦園條件、減輕辦園負擔等方面投入不足。2014至2016年,獲得財政補貼最多的50家民辦幼兒園多為普惠性幼兒園,獲得補貼合計7713.61萬元,每所平均獲得154.27萬元。而獲得財政補貼最少的50家幼兒園,大多存在園舍陳舊、設施簡陋等問題,獲得補貼合計31.32萬元,每所平均僅獲得0.63萬元。二是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方面。審計發現,該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委簡單地按照已分配各區教育費附加的18%提取,并未結合民辦學校、學生實際數量進行提取和再分配的精細化管理。其中,市教育局只負責一所市屬民辦小學所需資金及全市民辦中學教師培訓等方面的支出申請,2014至2016年所提取的市本級專項資金9.03億元,僅使用了6856萬元。鹽田區無民辦學校,但市財政委仍按教育費附加的18%提取專項資金2405萬元。
3.專項資金撥付后未按規定管理使用。一是學前教育專項資金方面。審計發現,2所普惠性幼兒園以購置鋼琴名義涉嫌騙取財政補貼資金23.85萬元。1所普惠性幼兒園培訓補貼資金支出不規范。1所普惠性幼兒園與股東關聯公司以往來款名義挪用辦學經費。二是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方面。2015年撥付民辦中小學設備設施一次性補助9.16億元,審計抽查了76所學校的使用情況,至2016年底使用率僅為15.5%。2016年撥付民辦中學教師培訓經費1403萬元,審計抽查了兩個行政區的使用情況,使用率僅為12.13%、7.20%。2015年石巖公學等個別民辦學校存在虛報班數多領中小學民辦設備設施專項補助的情況。
4.公辦高中改擴建和老舊校舍未及時改造存隱患。部分學校違規改擴建校舍新增安全隱患。如深圳市第三高級中學于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截至2016年底仍未申請規劃竣工驗收。期間,該校未經批準在校園范圍內違規加建校舍5604.3平方米,未通過國土規劃部門和消防驗收,存在安全隱患。審計發現,2009年建筑安全鑒定機構對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等5所高中的35個建筑物或構筑物,進行了結構安全性檢測鑒定。市住房建設局對鑒定結論進行評審,出具了35個建筑物或構筑物“應立即處理使用(加固)或整體拆除”的處理意見。截至2017年8月,除深圳中學7座建筑物已經拆除正在重建施工外,其余28個建筑物或構筑物仍未及時整治,存在安全隱患。
5.港中大(深圳)內部控制不完善。一是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2014年至2017年7月,該校使用財政資金自行集中采購項目68個,其中達到政府采購標準而未進行政府采購的項目有52個,涉及金額1.31億元。二是自行集中采購制度存在漏洞。由于學校未建立評審專家庫、招標信息的公示或披露渠道單一、缺乏足夠的供應商資源等,學校自行集中采購項目部分中標價與市場價相比偏高。三是校長基金管理不規范。校長基金管理委員會未對經費使用、資助項目開展情況進行績效自評,也未按規定將年度校長基金使用情況及績效自評報告,報市教育、財政部門備案。
(四)審計處理情況。
1.關于資金投入和項目建設與目標要求有差距的問題。學前教育專項資金方面。審計要求,市教育局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發展頂層設計,會同市財政委及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出臺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公辦民辦并舉等相關政策,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區兩級政府主體責任。市教育局要按照《深圳市第五輪市區政府投資實權劃分實施方案》(深府〔2017〕14號)相關要求,堅持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普惠性幼兒園為主的原則,會同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落實《適度發展新型公辦園促進深圳學前教育普惠優質多樣化發展實施方案》提出的,未來3至5年幼兒園建設任務。公辦高中建設投入方面。審計要求,各級政府和規劃國土等部門,高度重視解決學校建設用地問題,平衡產業用地、經營性用地和學校建設用地安排,優化學校選址,切實解決學校改擴建中存在的土地歷史遺留問題,減少落地困難,解決推進不利等問題。教育主管部門要結合我市適齡人口快速增加、異地高考政策變化等因素,科學規劃公辦高中建設,已建學位及時投入使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切實重視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嚴格落實責任,對標國際先進加快建設特殊教育學校。
2.關于資金統籌管理分配與教育實際需求有脫節的問題。學前教育專項資金方面。審計要求,市教育局和市財政委健全完善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機制,優化普惠性幼兒園財政資助方式,研究制定對高價幼兒園和低收入群體幼兒的補貼和資助調整方案,把有限的財力投入到學前教育薄弱環節,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確保學前教育健康發展。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方面。審計建議,修訂完善《深圳市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強化業務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管理責任,改進專項資金提取分配方式,進一步提高專項資金預算及計劃安排的科學性。
3.關于專項資金撥付后未按規定管理使用的問題。學前教育專項資金方面。審計已將相關事項移送有關部門,并責成市教育局對問題進行整改或依法處理。市教育局要構建切實有效的學前教育治理體系,完善學前教育信息化系統,強化對財政性補助資金績效的監管,提高民辦幼兒園辦學水平。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方面。審計要求,市教育局進一步加強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的預算與計劃管理,統籌考慮單位部門預算與專項資金支出安排,減少經費閑置沉淀。審計責成,市教育局組織各區(新區)教育局對相關學校違規行為依法處理,追回虛報班數多領的補助經費,責成未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的民辦學校進行整改。審計建議,市教育局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學校的信息化管理,整合現有的學籍管理系統與學位補貼申報系統、各區(新區)民辦教師管理系統等,加強教育基礎信息的共享利用,加快專項資金審核與撥付進度,減少資金流轉環節,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4.關于公辦高中改擴建和老舊校舍未及時改造存隱患的問題。審計建議,市教育局牽頭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校舍改造的具體管理辦法,解決該類工程報建、監管等問題。教育部門應加快老舊危險校舍的改造進度,加強學校改擴建工程管理,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禁學校未經批準違規改建、擴建。
5.關于港中大(深圳)內部控制不完善的問題。審計已將港中大(深圳)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事項移送相關部門處理。港中大(深圳)要制定科學的采購制度,借助政府采購部門相關資源,規范采購行為。同時,加強內部管控,嚴格按要求管理校長基金項目,完善項目績效評價體系。
三、資源環境項目績效評價
(一)項目情況。
市審計局本年度對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水務局、水務集團等相關單位,開展的深圳市治水提質2016、2017年建設項目的情況進行跟蹤審計調查。2016年,全市共安排治水提質工程項目463個(2016年8月調整為461個),計劃完成年度投資132.66億元。2017年,共安排治水提質新建、續建工程項目486項,計劃完成年度投資190億元。與此同時,市審計局結合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組織對光明新區、福田區梅林街道、鹽田區鹽田街道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關注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資源和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情況。
(二)總體評價。
治水提質方面。我市成立了深圳市治水提質指揮部,逐步完善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考核標準、建設計劃管理制度,治水提質工作管理體系基本形成。截至2016年底,15條主要河流中有10條水質改善,36條(45段)黑臭水體中有14段不黑不臭。防洪排澇能力明顯提高,有效應對了49場強降雨和“妮妲”、“海馬”等超強臺風吹襲,全市無重大災情和人員傷亡。截至2017年9月,2016年、2017年全部治水提質項目均已啟動,其中已完工131個,已開工440個,共完成投資216.9億元;敷設污水管網2186.1公里,超額完成2016年建設任務,提前完成市治水提質工作簡報和工程進度安排要求的“9月底前新建750公里”的目標。
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方面。光明新區管委會、福田區梅林街道辦事處、鹽田區鹽田街道辦事處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方針,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加大了對土地、水、大氣等自然資源資產的管理力度,著力提升城區生態環境品質。其中,光明新區管委會全方位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海綿城市試點”、“綠色生態示范城區”、“綠色建筑示范區”、“低影響開發雨水綜合利用示范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等示范區建設,成立了國有土地監管中心,對生態控制線、耕地等重點區域實施了重點盯防。福田區梅林街道辦事處成立了耕地保護專項工作小組和河長制工作組等,保護轄區內耕地和水庫河流水環境安全。鹽田區鹽田街道辦事處2013至2016年共有5個社區被評定為“廣東省宜居社區”,2個小區獲“深圳市節水型居民小區”稱號,5個小區被授予“深圳市優質飲用水達標小區”稱號,創建了39個排水達標單位(小區)。
(三)主要問題。
1.部分單位未能完成治水提質年度投資目標。審計發現,受征地拆遷難、管線遷改難等因素的影響,市水務局、水務集團、寶安、龍華、坪山區政府、光明新區管委會等單位,未完成2016年度治水提質建設項目投資計劃(詳見下圖)。光明核心片區污水支管網工程2016年計劃完成32.5公里,實際完成16.5公里。龍華污水處理廠龍華片區污水支管網二期工程,因排水管材質量鑒定問題只完成總工程量的30.8%。延伸審計發現,全市治水提質工程項目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產生棄土約2700萬方,但我市渣土受納場庫容已基本飽和,多個區反映工程棄土無出路。由于治水提質項目建設給周邊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影響,個別項目出現居民集體反對,鄰避效應對施工建設產生阻礙。
2.治水提質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工期滯后。截至2017年9月底,我市45段黑臭水體中已整治27段,其余18段正在加快整治。目前,上述45段黑臭水體中仍有13段輕度黑臭、18段重度黑臭,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形勢依然嚴峻。審計發現,由于用地手續未能及時辦理、汛期難以在河道內正常施工、工程設計考慮不充分等情況,26段黑臭水體工程工期滯后,其中雙界河水環境改善工程原計劃2017年4月完工,現調整為2018年2月底,截至2017年8月完成總體形象進度78%。
3.部分新建管網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為確保新建污水管網建設質量,按照我市相關要求,新建管網需內窺鏡檢測合格后,方可竣工驗收。審計抽查了11個項目、污水管道313.38公里,其中完成內窺鏡檢測的管道137.53公里,檢測率為43.89%,10個項目存在已建成管道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的情況。另外,部分項目施工單位存在施工資料不齊全、未按圖施工、使用現拌砂漿等不規范行為,個別監理單位存在人員資質管理、文件編制不規范等問題。
4.林地資源資產未按規定管理。審計發現,光明新區2016年林地面積減少了84.38公頃,其中25.77公頃取得省級林業主管部門《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58.61公頃未經林業主管部門事前審批而占用,如南方電網滇西北至廣東特高壓直流配套工程占用林地26.7公頃、茅洲河綜合整治工程占用林地12公頃。梅林街道轄區福龍路兩側林地長期存在違章搭建、開墾種地、生火做飯、私宰生豬等行為,嚴重破壞林地資源和周圍生態環境,梅林街道辦事處多次整治,但亂搭建問題整治不徹底,不利于林地生態景觀的恢復。審計還發現,截至2016年12月底,鹽田街道辦事處森林防火物資倉庫內120箱滅火彈處于過期狀態,未及時更換。梅林街道辦事處防火物資儲備不充足,主要滅火工具為打火把、滅火水槍若干,未按照森林防火工作預案配足防火用車、防火器具,未配備滅火彈。
(四)審計處理情況。
1.對于部分單位未能完成治水提質年度投資目標的問題。審計建議,市、區兩級相關部門切實簡化遷改方案審批流程,搭建平臺協調各權屬單位開辟遷改綠色通道。系統解決施工棄土問題,在確保工程功能前提下,通過優化豎向設計、微地形塑造等手段,就地平衡土方。同時,加快我市12座余泥渣土受納場工程規劃建設,重點對接協調東莞、中山兩市的土方消納工作。加強鄰避效應協調工作,做好宣傳引導,及時消除社會影響。
2.對于治水提質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工期滯后的問題。審計建議,進一步充分發揮河長制作用,加強統籌協調,依靠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協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機制、河長工作會議制度、定期巡查制度、日常督查督辦機制等措施,強化考核問責,聚焦重點項目,強力推進黑臭水體治理項目進度及相關工作。
3.對于部分新建管網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的問題。審計要求,建設單位和管道檢測單位加強溝通,加快管道內窺鏡檢測進度,同時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確保工程驗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各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合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相關要求,加強人員資質、監理行為管理,依法依規開展監理工作。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及施工驗收規范等相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完善工程資料,確保工程質量。
4.對于林地資源資產未按規定管理的問題。審計要求,光明新區管委會切實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嚴格執行林地、綠地等自然資源占用審批手續,對減少的生態公益林及時進行占補平衡,同時嚴肅查處打擊破壞林地資源的行為。審計責成,梅林街道辦事處對福龍路兩側林地違章搭建窩棚進行徹底整治,并將殘留雜物運離林地,加強后續管理。審計責成,梅林、鹽田兩個街道辦事處加強森林防火物資管理,配足森林防火滅火儲備物資,加強林地巡查,定期開展森林防火演練、“三防”安全演練。
四、社區養老服務項目績效評價
(一)項目情況。
市審計局本年度對2011至2016年深圳市社區養老服務績效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重點調查了全市各街道、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以下簡稱照料中心)的建設和運營情況。截至2016年底,深圳市60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口26.34萬,占407.09萬戶籍人口的6.5%。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的意見》(深府〔2013〕54號)相關要求,針對人口老齡化趨勢,我市提出“到2015年每個街道至少建成1家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目標,要求民政部門和各級政府全面推進以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為核心的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二)總體評價。
深圳市從2011年起著力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社區養老服務模式,探索建立以生活照料、配餐就餐、醫療康復為主要功能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示范點。陸續出臺相關工作實施方案及管理規范,加大政策引導和支持,對照料中心建設和運營推出各項補貼和獎勵措施,加大資金支持力度。2011至2016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各區(新區)財政資金分別投入2500萬元、1.29億元用于資助照料中心租賃、裝修、購置設備和運營。積極引入專業機構和社會資本,53家公辦民營的照料中心大部分通過招標方式引入專業機構運營。截至2016年底,全市59個街道辦事處(未包括2016年分拆后設立的街道辦事處)共掛牌90家照料中心,提供床位1878張,完成了“每個街道至少建成1家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目標任務。
(三)主要問題。
1.照料中心主要服務功能尚未充分發揮。根據民政部《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照料中心主要為社區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間托養服務。審計發現,大多數照料中心主要開展的活動為文體娛樂活動,中心成為自理老年人的康娛活動場所,膳食供應、保健康復等服務占比很小,護理照料等主要服務功能尚未發揮。由于社區居民對日間托養的社區養老模式認識不足、照料中心覆蓋范圍有限、缺乏專業醫護人員和急救設施等,截至2016年底,全市的老年人照料中心共提供床位1878張,簽約老人335人,使用率僅17.84%,其中,全托老人300人,日間托養老人35人。
2.照料中心配套政策不健全。2012年以來,福田等8個區(新區)相繼出臺了照料中心建設運營管理規范文件,但全市至今未出臺統一的運營管理規范文件,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制定的政策文件互有差異;坪山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至今未出臺有關照料中心的規范文件。龍崗區政府未制定扶持政策,但已撥付轄區照料中心扶持資金540萬元。由于缺乏規范、清晰、統一的政策,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照料中心建設、服務等方面存在差異,同等的財政資金投入并沒有提供同樣水準的公共服務,不利于社區養老服務的長久發展。審計發現,除托養、按摩、膳食外,目前照料中心大部分服務項目免費提供,全市有65%的照料中心無任何經營收入,運營主要靠政府補貼,持續經營堪憂。
3.部分項目資助資金審核管理不嚴格。2011至2016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對全市照料中心發放了一次性啟動經費2500萬元,資助了6批39個項目。其中,市民政局放寬標準,對不符合消防合格條件的福田區園嶺街道共享之家3H頤養復康中心、羅湖區南湖街道漁邨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蓮塘街道坳下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等3個項目批準了資助;對坪山區若家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超出申請額度給予資助,該中心開業以來基本無周邊老人享受服務,2017年7月被消防部門責令關停,資助款100萬元至今未使用。南山區明珠照料中心在選址已納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圍的情況下,仍獲南山區民政局審批,運營僅1年即因舊城改造停止營業,政府資助款80萬元面臨損失。
(四)審計處理情況。
1.對于照料中心主要服務功能尚未充分發揮的問題。審計建議,市、區民政部門依托居委會、老年人協會、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等社區組織和資源,利用信息化數據和手段,建立健全社區養老服務需求評估體系和機制,根據地理位置、區域資源、經濟基礎、居民人口結構、老人生活方式等差異,均衡考慮眼前利益和長遠預期,穩妥推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
2.對于照料中心配套政策不健全的問題。審計要求,市民政局及時總結近年來的社區養老服務實踐經驗,緊密結合具體實際,查漏補缺,建立健全照料中心建設和運營規范、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等配套政策,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監管,引導、規范社區養老服務。坪山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要及時出臺、完善照料中心管理相關規范文件。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對分散的資源進行功能性整合、網格化串聯,建立有效的社區養老互助服務體系,盤活已有養老基礎設施,推進資源共享,實現效益最大化。
3.對于部分項目資助資金審核管理不嚴格的問題。審計要求,市民政局要建立統一機制,抓緊制定項目資助方案,嚴格遵照方案執行。同時結合實際情況,及時調整相應的項目資助方案,及時調出不符合條件的項目。加強后續管理,完善資金使用監督機制,對未按規定使用的單位嚴肅問責,依規處理。市審計局已出具審計決定,責令主管部門收回未使用的資助款項。
五、人才扶持項目績效評價
(一)項目情況。
市審計局本年度對深圳市2014-2016年度人才類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深圳市人才類專項資金共有高層次人才專項資金、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資金、人才安居工程資金、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個稅補貼等5大類。2014至2016年,人才類專項資金預算52.67億元,實際支出49.6億元。
(二)總體評價。
通過對人才實行購房租房補貼、生活補貼、創新創業資助、直接獎勵、高層次人才醫療經費報銷等人才類資金獎勵資助政策,高層次人才在深圳扎根發展的數量不斷提升,有效推進各領域技術和產業創新,提升了深圳的核心競爭力。2014至2016年,全市引進(認定)的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海外高層次人才、技能人才、大學生等各類人才48.06萬人,其中引進(認定)“孔雀計劃”人才共1542人,引進海外歸國留學人員共21824人,認定高層次專業人才共3238人,引進市外人才(接收高校應屆畢業生和引進在職人才)共45.18萬人。
(三)主要問題。
1.資助項目指標完成情況與預期差距較大。2014至2016年,共引進并資助55個“孔雀團隊”項目,財政資助以無償資助或股權形式投入,項目按照約定應與財政資助匹配投入自籌資金。審計發現,上述項目應投入自籌資金18.74億元,截至2017年8月實際到位8.34億元,到位率44.51%,其中10個項目未投入任何資金,而財政已投入13.63億元,導致財政資助獨自承擔風險。部分人才未按規定到位,3個“孔雀團隊”的帶頭人未全職在深工作,19個團隊的核心成員在深工作時間年均未達到 6 個月以上。審計還發現,2011年財政無償資助6個“孔雀團隊”項目共計1.9億元,五年建設期結束后,2個項目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與預期和合同差距較大,實際銷售收入、凈利潤、稅收僅達到申報書或合同列明金額的0.31%—25%。
2.資助項目評審存在未嚴格執行規定等問題。審計發現,海外高層次人才評審未嚴格執行專業評審小組人數由9人以上單數組成的規定,2016年度實際參加數學類、土木工程類、文化藝術類等人才評審小組的專家只有7人。審計還發現,“孔雀團隊”評審專家庫不能滿足項目評審需要,進入專家庫只需具備博士學位或本科以上學歷及高級職稱,入庫的專家未按細分領域劃分,也未對專家水平進行評估,實際評審時出現專家的專業領域與參評項目的內容差異較大的情況。如某生物醫藥領域的創新團隊,9名評審專家中有2人的專業均不屬于生物醫藥領域,另有2人未填寫學歷、職稱等信息。
3.資助審核系統未實現互聯互通影響效率。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需核查新引進人才戶籍、社會保險繳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等情況。審計發現,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情況信息系統目前處于調試核查、完善數據階段,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仍需專項向住房保障部門發函查詢,核查平均天數(含文件交換時間)約40天。由于核查新引進人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未實現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人才補貼工作效率受到影響。
(四)審計處理情況。
1.對于資助項目指標完成情況與預期差距較大的問題。審計要求,市科技創新委嚴格按照評審辦法及《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專項資金團隊資助合同書》相關規定,加強對“孔雀團隊”職責履行情況、項目進展情況、資金使用和自籌資金投入情況的監督管理,按年度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或團隊,及時采取措施,依法依規做出處理,確保“孔雀團隊”資助取得相應社會經濟效益。
2.對于資助項目評審存在未嚴格執行規定等問題。審計責成,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嚴格執行人才評審和獎勵發放的規定,對2016年高層次人才評審專家人數不符合規定的補貼進行重新認定。審計要求,市科技創新委加強對科技業務管理系統的管理,按行業細分領域劃分專家類別,完善專家選取的程序,對參與“孔雀團隊”資助項目評審的專家進行資格認定,動態調整專家人員,積極吸納國內外同行頂尖專家,組成評審專家庫。
3.對于資助審核系統未實現互聯互通影響效率的問題。審計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部門人才類資金獎勵資助申報、審核、監管、驗收等方面的規定和約束機制。市、區住房保障部門要加快完善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加強部門協調,合理調配人力資源,提高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核查工作效率。
六、交通建設項目績效評價
(一)項目情況。
市審計局本年度對推進東部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調查涉及市交通運輸委、深圳華昱投資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惠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被審計單位及有關單位。審計重點關注了40個建設項目的投資完成情況,涉及總投資725.56億元,截至2017年6月底,累計下達投資計劃312.28億元(占計劃投資總額43%),累計完成投資144.72億元,累計投資完成率為46%。其中,2017年全年下達投資計劃94.74億元,上半年完成投資22.43億元,投資完成率為24%。
(二)總體評價。
2015年以來,深圳市政府及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貫徹落實東進戰略,先后成立了東進戰略領導小組,制定了協調推進機制。各建設單位相繼出臺多項落實戰略的行動方案和項目表,采取多項措施積極推進東部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各項目建設單位在工程管理、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方面均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內控制度較為健全,在執行基建程序、資金籌集和使用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保證了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有序開展。實施東進戰略以來,累計完成144.72億元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戰略布局開局良好,為打通東部戰略新通道、實現東進戰略目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主要問題。
1.部分建設項目進展緩慢。一是部分項目前期工作推進緩慢,涉及11個項目,總投資93.54億元,如鹽龍大道南段快速路工程計劃于2017年開工建設,目前工程方案仍在編制中。二是部分項目管線改遷方案審批緩慢,涉及6個項目,總投資320.49億元,如東部過境高速項目需拆遷改造14回主網電力線路和70余回配網電力線路,深圳外環高速公路深圳段需改遷110KV及以上電力線路16條,均在協調解決之中。三是大部分在建項目土地整備進度遲緩,涉及17個在建項目,總投資455.95億元,如東部過境高速項目2017年6月底只完成88%的土地征收任務和43%的房屋拆遷任務。受項目進展緩慢的影響,上述項目投資完成率較低。截至2017年6月底,東部過境高速項目累計完成投資27.17億元,投資完成率49%。深圳外環高速公路深圳段累計完成投資46.22億元,投資完成率僅為28%,造成63.27億元建設資金沉淀在融資平臺公司及項目公司賬戶。
2.部分建設項目出現損失浪費。審計發現,3個項目建設存在損失浪費現象,其中葵涌環城西路新建工程項目因設計方案重大變更導致已施工內容廢棄,投資損失浪費約1729萬元。葵涌環城西路新建工程項目二標段停工待建,產生停工索賠費用,初步審核為428.26萬元。東部過境高速項目因設計方案的重大變更,由雙向6車道改為8車道,導致已施工內容廢棄,估算投資損失浪費約2360萬元。
3.部分新型建設模式出現監管缺失。本次審計調查了春風隧道、東部過境高速項目、外環高速深圳段項目等6個重大項目,上述項目采取了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BOT(建設—經營—轉讓)、PPP(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等新型建設模式建設,涉及投資額約410.61億元。審計發現,上述項目采用新型建設模式后,政府主管部門主要關注項目建設進度、質量安全和重大設計變更等,在招投標、合同、財務管理等方面出現監管缺失,容易出現招投標結果乃至項目建設過程,被承包商單方面操控的局面,投資控制風險較大。如采取PPP模式建設的外環高速公路深圳段項目,出現項目單位以項目業主和代建單位雙重身份,重復計取建設管理費共計9750萬元,部分服務類合同招標定標方法缺乏合理競價等情況。
(四)審計處理情況。
1.對于部分建設項目進展緩慢的問題。審計要求,各建設實施單位對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征地拆遷、管線改遷等對進度影響較大的共性問題提前預判,與相關部門建立聯動協調機制,盡可能在前期階段同時開展方案審批、各類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等工作,為項目順利實施掃清障礙。審計建議,相關部門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推進工作采取專項督辦,加大協調力度及政策支持,群策群力,最大限度發揮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審計建議,各建設單位在今后的項目管理中,要加強工期控制,按規定程序審批項目資金計劃,保障建設資金使用更規范、更高效,確保政府投資計劃順利完成,盡早體現項目的社會效益。
2.對于部分建設項目出現損失浪費的問題。審計建議,決策部門重視土地整備工作對工程建設的不利方面影響,避免項目在不具備基本開工條件的情況下,先開工后又停建,造成損失浪費。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工期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工期計劃,以關鍵節點工期為控制目標,管理責任落實到人,依托合同、管理辦法等實施考核,力求按照投資計劃及工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3.對于部分新型建設模式出現監管缺失的問題。審計要求,市交通運輸委等單位對采取EPC、BOT、PPP等新型模式建設的項目,加強全過程監管工作,擴大第三方獨立監督的范圍及內容,做好風險控制,形成監管合力,避免形成監管真空地帶。
七、加強城市質量提升工作績效管理的意見
(一)以目標為導向,加強績效管理。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隨著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城市質量提升工作是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增進民生福祉的重要舉措,必須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更好滿足人民的需求。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和市直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十三五”期間提升城市質量的各項決策部署,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績效意識,深入推進標準、質量、品牌、信譽一體化建設,全面提升教育發展、資源管理、養老服務、人才扶持、交通建設的績效考核,以質量引領發展、以質量成就未來。
(二)以問題為導向,完善發展機制。按照十九大的要求,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推進城市質量提升工作,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從本次審計情況來看,深圳當前在教育發展、資源環境管理、養老服務、人才扶持、交通建設等方面還面臨不少新瓶頸、新挑戰。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和市直各職能部門要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積極破解土地空間制約、高端人才緊缺、高位增長乏力等難題,做到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不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以更高質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引領城市質量提升工作,打造“深圳質量”和“深圳標準”新標桿。
(三)以結果為導向,強化監督合力。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證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的獲得感,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基本方略,也是衡量各項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審計監督要強化與黨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有效貫通;進一步擴大績效審計工作的覆蓋面,緊扣當前人民最關心的問題開展績效評價,提出完善體制機制的建議意見,加大問題查處力度,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各被審計單位要重視抓好績效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切實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整改不到位、拒絕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落實問責。市政府將在本次審議結束后的四個月內,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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