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比,有時也被稱為距離比,是一個物體(如汽車)所產生的力與它周圍其他作用力的比較。當汽車移動時,發動機施加在汽車車輪上的力比重力等使汽車保持靜止的力強發動機必須提供足夠的動力來克服車輛自重、路面摩擦力和重力對...
速度比,有時也被稱為距離比,是一個物體(如汽車)所產生的力與它周圍其他作用力的比較。當汽車移動時,發動機施加在汽車車輪上的力比重力等使汽車保持靜止的力強發動機必須提供足夠的動力來克服車輛自重、路面摩擦力和重力對汽車的推力。要計算速度比,把作用在物體上的力除以物體本身所施加的力。如果能在沒有外力阻礙汽車運動的環境中駕駛汽車,這種運動就被稱為機械優勢而不是速度比,因為駕駛員可以精確地計算出移動所需的功率汽車在一定距離內以一定的速度行駛。

艾薩克牛頓第二運動定律為確定速度奠定了部分基礎。測量速度公式的一部分來自于艾薩克牛頓第二運動定律,即F=ma。這意味著物體的加速度乘以其質量給出它的力。速度描述了物體的速度和行進的方向。汽車的速度可能是70英里/小時(112.7公里/小時)向北行駛。速度比的第二部分只是將這個力與作用在它身上的力進行比較,以確定是否做了功。在物理學中,一個物體要做功,它必須發出一個產生運動的力,或力。如果汽車沒有足夠的力來移動,那就是在制造力,但沒有完成任何工作,結果是什么也不會去。當一個司機想在她的車里加速時,她會施加另一種被稱為加速的力當她踩下油門時,汽車發動機會更加努力地使汽車更快地前進。這就要求汽車施加更大的力來克服使汽車低速行駛的力,從而改變了速度比。除了增加發動機的功率外,車主可以通過減少作用在汽車上的力來獲得更高效的車輛。更平滑的道路、更少的摩擦、提供更好的表面牽引力的輪胎以及更輕的汽車都有助于降低速度比,同時提高汽車的性能和效率。效率更高的汽車可以完成更多的工作比效率低的汽車更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