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短信共享的信息可能是保密的。最明顯的例子是律師-客戶關系客戶和律師討論一些機密的事情,這被認為是保密的交流,不能與任何人分享。其他例子包括夫妻關系、醫患關系,以及宗教官員之間的關系,比如牧師和他們的國會議員。雖然很多人認為宗教官員和國會議員之間的秘密交流特別適用于懺悔,但他們也可以包括在私人場合進行的其他對話,因為不是所有的信仰都有懺悔,但是所有的宗教主持者都會提供私人的建議和建議。
朋友之間可能會發生保密通信。為了使通信被視為機密,必須有幾件事要做。首先,這種關系必須在法律上明確地建立起來。如果有人向醫生朋友尋求建議,這不是一個秘密的交流,除非這位醫生朋友是專門作為醫生行事的。同樣,咨詢律師朋友的人也無權得到保護,除非這位朋友被保留為法律顧問此外,一旦律師被解除雇傭關系,之后發生的談話將不受保護。
牧師與其眾議員之間的關系被視為保密通信。此外,保密通信必須在明確規定隱私的環境中進行。這可能是一個私人辦公室或會議室。相比之下,如果患者在候診室與醫生聊天,或律師和客戶在大廳交談,則這不被視為保密通信,因為沒有人試圖保護隱私。一般來說,如果有第三方在場,討論就不保密,除非對話需要第三方,正如為講外語的人提供翻譯或為殘疾人提供助手一樣。
醫療專業人員和病人之間的交流在法律上是保密的。"特權通信"一詞有時也被用來指代這種交流為了確認討論是有特權的,可以聲明他們認為通信是特權和機密的,例如在一封打算保密的信件的信封上。
律師和他們的客戶之間可能發生保密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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