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Doe"作為匿名或身份不明的人的名字,可以追溯到13世紀的英國,當時這個名字第一次出現在法律文件中,以保護證人的身份。法律文件中的假別名的概念其實相當古老,例如羅馬人,"John Doe"在法律訴訟中有自己的版本。這個名...
"John Doe"作為匿名或身份不明的人的名字,可以追溯到13世紀的英國,當時這個名字第一次出現在法律文件中,以保護證人的身份。法律文件中的假別名的概念其實相當古老,例如羅馬人,"John Doe"在法律訴訟中有自己的版本。這個名字最初的選擇可能是因為它不起眼;世界上每個國家對"John Doe"都有自己的地區性變體,從中文的
Mou到阿拉伯語的Fulan ibn Fulani。

";John Does";通常是指尚未被確認身份的謀殺案受害者。使用化名有很多原因。在第一種情況下,"John Doe"用于指無法確認身份的人,例如謀殺案受害者或犯罪的證人,他沒有站出來。一般來說,有關此人的身份信息將被公布,希望有人能認出他,從而使執法部門不再使用"John Doe"并使用此人的真實姓名。使用不加區分的姓名可以讓人們集中精力于受害者的實際識別特征,而"Jacob McNamara"這樣的別名則會讓人困惑而且可能會分散注意力。這個別名在法律訴訟中也被用來保護那些不想被識別的人。這類別名通常用于刑事審判中,比如有人擔心報復,陪審團成員有時在討論刑事審判時被稱為約翰,以便他們無法識別和施壓。當某人的名字與案件無關時,也會使用這個名字。報紙也會用約翰·多伊來形容那些無法合法識別身份的人,比如強奸受害者。人們還用約翰·多伊作為占位符名,指代不存在的人例如,律師可能會引用一個涉及無名氏的假想情況來解釋為什么他或她的案子應該在法庭上得到支持,或者在陪審團的眼里加強論點。有人可能會說一部電影可能會上訴給一個無名氏,也就是說它會滿足普通人或普通人的口味。約翰的對手是簡,一個身份不明的女性或年輕女性。Baby Doe是一個嬰兒或非常年輕的不明身份的人,Roe、Smith、Jones和Noakes有時與John、Joe等名字連用,有些人還用"johncitizen"或"joeblow"這個別名來形容一個普通的或普通的個人;例如,政治辭令通常以神話中的約翰公民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