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讀暴動法"是用來形容對某人或某個團體的嚴厲口頭訓斥,例如,有人可能會說:"她把暴動法念給那些胡鬧的男孩子聽后,他們就安定下來了。"吵鬧的行為、漫不經心的、粗魯的,都可以看作是某人受到訓斥的原因,有時當著別人的面...
成語"讀暴動法"是用來形容對某人或某個團體的嚴厲口頭訓斥,例如,有人可能會說:"她把暴動法念給那些胡鬧的男孩子聽后,他們就安定下來了。"吵鬧的行為、漫不經心的、粗魯的,都可以看作是某人受到訓斥的原因,有時當著別人的面,以為警告確實很嚴重。

一個人可能會因為粗魯和吵鬧的行為而受到口頭訓斥。這個俚語起源于1714年的《暴亂法》,英國為鎮壓內亂而通過的一項法律。在這期間,暴民經常聚集起來抗議政府,煽動反政府行為。而有些暴民開始時相對平靜,人們互相講話,互相交談,他們有時會失去控制,政府也希望鎮壓這些暴徒的出現,目的是鞏固國王的地位,擔心這些集會會破壞君主制;起源于1714年英國通過的一項法律,作為鎮壓不守規矩的人群的一種方式。作為回應,議會通過了《防暴法》。根據《防暴法》,任何12人或12人以上的團體都可以被視為"暴徒",如果一個地方法官向暴民宣讀暴亂法,他們在法律上有義務散開。一小時后不能散開,可能會被判入獄、勞役或罰款。正如人們所想象的,違反《防暴法》的懲罰是一種激勵,促使團體秘密開會,以免被抓,并迅速散去以逃避處罰在19世紀,治安官們用《暴亂法》來控制不守規矩的群體。到了19世紀40年代,《暴動法》逐漸失寵,盡管直到1973年才被正式廢除。在這一過程中,它激發了俚語的靈感,從而成為英語中的一個重要詞匯,盡管許多講現代英語的人并不了解它的歷史。這個短語在慣用意義上的第一次使用可以追溯到19世紀初,當時正是"暴動法"作為一種紀律工具的使用逐漸減少的時候。許多英國人都熟悉《暴動法》,因此它被用于開玩笑的習語也許并不奇怪暴動的目的通常是為了鼓勵暴動的人,而不是為了抗議而讀到的"抗議行為"。